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蒙泰转债”(债券代码:123166)转股期为2023年5月8日至2028年11月1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25.75元/股;
2、2024年第三季度没有转股情况发生;
3、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2,999,418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299,941,800元人民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号),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6”,债券简称“蒙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5月8日至2028年11月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蒙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6.15元/股。
2、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蒙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4月27日起由原来的26.15元/ 股调整为25.95元/股。
3、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2,1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9,600股后的95,542,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108,50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7日。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9,108,501.00元÷96,002,105股×10=1.99042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425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蒙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7日起由原来的25.95元/股调整为25.75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没有转股情况发生,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蒙泰转债”尚有2,999,418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299,941,800元人民币。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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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663-3904196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蒙泰高新”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蒙泰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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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7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不高于1,14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05,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778,468.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股票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