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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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6)、及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4年9月以及截至2024年9月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5.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购买的最高价为2.05元/股、最低价为1.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8.55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购买的最高价为2.05元/股、最低价为1.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8.55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