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下发的《新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准予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复工的通知》(新政发【2024】18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以下简称“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复工。
《通知》中明确:“按照《关于严格做好全省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24]40号)、《关于转发〈关于严格做好全省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4]-54)、《七台河市新兴区地方煤矿2024年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4]11号)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地方煤矿复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进行了复工验收,认定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符合复工条件。市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宝泰隆五矿复工验收档案、程序要件及签字背书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合格,同意宝泰隆五矿复工。七台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同意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复工的报告》(七安呈[2024]39号)已上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现准予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复工。请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及上级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为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矿井,投产后将增加公司原煤自供能力,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提高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对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业绩将带来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