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景顺长城景颐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10月9日起,新增中国银行销售景顺长城景颐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22018;C类02201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参会情况统计结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7:30止。

  根据统计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10月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

  ■

  ■

  ■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统计结果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持续运作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7:3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监督、律师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60,558,481.05份,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763.7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0.033%。

  监督员:张可  肖秋彤

  托管人:王霄

  公证员:赵蓉  李润芝

  见证律师:袁静

  2024年10月8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500ETF景顺,交易代码:15993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