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吉农商行”)签订《设备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由昌吉农商行为符合银行资信条件的采棉机购机者(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设备按揭贷款,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
● 2024年9月30日,公司为2021年采棉机按揭业务的3名贷款逾期客户承担担保代偿责任,代偿贷款本金及利息共436.43万元,上述款项由昌吉农商行从公司保证金账户扣划。
● 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为采棉机按揭贷款购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693.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6%,担保逾期金额为65.82万元,担保代偿金额为436.43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昌吉农商行签署了《设备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昌吉农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授信额度,额度使用期限为壹年,在此额度和期限内,昌吉农商行向符合融资条件的购机者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设备按揭贷款专项用于支付购买公司采棉机,并由公司为上述设备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贷款总额8%的保证金质押、差额补足以及履行回购义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采棉机按揭销售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银行资信条件的借款人设备按揭贷款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采棉机按揭销售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银行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采棉机购机者。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与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的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授信额度,额度使用期限为壹年,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贷款的担保
乙方同意为甲方在上述额度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为借款人贷款总额的8%。上述保证金是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借款人发放的买方按揭贷款的质押担保,甲方依法享有优先权。
借款人以所购设备向甲方设立了抵押的,乙方有以未偿还本息借款回购的义务。
4、对违约贷款的处理
当出现协议约定的贷款违约情形时,甲方对借款人采取必要的催款手段和措施后,向乙方发出《催收通知书》。若催收无果,借款人拒绝配合,乙方配合甲方对抵押物进行锁定,甲方应将借款人的抵押物(采棉机)按照就近原则交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委托乙方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如乙方成功将抵押物处置给第三人,则甲方应当确保借款人协助将抵押物过户登记到该第三人名下。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借款人采棉机按揭贷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处置期限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催收通知书》且甲方将抵押物交付给乙方后 90日内。处置期满后,如乙方未完成处置或处置金额无法弥补借款人欠款的,启动回购。甲方确保乙方取得抵押物并保证借款人协助将抵押物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同时,甲方有权划拨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借款人欠款的,乙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部分并补足保证金。
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对借款人行使追偿权,甲方应全力协助、配合。如借款人还有抵押物,则甲方应将该抵押物的处置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归乙方所有。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合作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逾期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7日,2021年办理按揭贷款的采棉机购机者中有5名借款人存在贷款逾期情形,逾期本金563.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采棉机客户按揭贷款担保展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5名借款人中,1名借款人的贷款余额72.97万元已还清;1名借款人偿还0.10万元,剩余逾期未还的本金余额65.82万元;3名借款人经催收后仍未能偿还,昌吉农商行要求公司承担担保代偿责任,并于2024年9月30日从公司银行保证金账户扣划本息共计436.43万元。
针对前述公司承担代偿责任的情形,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追偿,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目前,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承担上述担保代偿责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提示
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采棉机按揭贷款购机提供的担保,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7,693.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6%,担保逾期金额为65.82万元。虽然公司及银行均对购机者进行了严格的资信审查,并采取了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存在部分购机者延期偿还贷款或者无法偿还贷款,进而导致公司面临保证金被划扣、代偿剩余全部债务等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本次业务合作协议涉及的额度为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不构成公司对采棉机产品的销售预测和承诺。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履行担保代偿金额436.43万元,因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形成对上述3名采棉机客户的应收债权,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司损失。但后续债权的实现金额以及方式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债权无法收回的风险,最终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担保实际进展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