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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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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46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3日,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吉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2,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00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065,491.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5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15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304,697.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45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1、2024年7月3日,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吉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2024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3、根据《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内容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121,800,000股的比例为0.00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56元/股,最低价为19.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3.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截至2024年10月7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1,9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15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04,697.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已累计回购股份308,4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15元/股,最低价为18.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1,619.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该部分设定的回购资金下限且未超过该部分设定的回购资金上限。因该部分回购实施期限于2024年10月7日届满,故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已完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已累计回购股份543,4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00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3,078.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已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应的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股份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首次披露《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股份数量为308,496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的股份数量为543,414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2024年10月7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851,91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已按照回购方案完成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股份回购。针对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回购股份308,496股,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上述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回购股份出售,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对未出售的股份予以注销。

  在回购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六、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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