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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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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3.3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09%,购买最高价为10.142元/股,最低价为10.09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375,402.00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695,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24%,成交的最高价为11.166元/股、最低价为8.500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46,380,382.44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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