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魏学宁先生持有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954,6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7%。本次冻结数量为1,166,6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
● 魏学宁先生无一致行动人。
● 魏学宁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一、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
1、被冻结股份的基本情况
被冻结人:魏学宁
冻结申请人:唐亚美、黄玉萍、朱盛魁、邢黄凯
冻结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冻结期限:2024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26日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流通股:否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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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向股东征询,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冻结申请人唐亚美、黄玉萍、朱盛魁、邢黄凯发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被受理,案件债权额为27,914,932.10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魏学宁所持有的公司1,166,680股股份。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魏学宁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督促股东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