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吴玉瑞女士的通知,获悉吴玉瑞女士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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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玉瑞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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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