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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4名,实际出席持有人14名,代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581,493份,占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志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次设立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581,493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

  二、《关于选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明君女士、陈少伟先生、曲科伟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也均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581,493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

  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王明君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关于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等事宜;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负责公司的沟通联系事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581,493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和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2023年回购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609.04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18.08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2023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81,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7.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148,018.56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581,493股,来源于公司2023年回购的公司股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0%。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1,905,807股,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回购剩余股份及2024年回购的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33218”。

  根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范围为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并经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25人,持有人具体人数根据公司分配及实际参与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49元/股,为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6.98元的50%。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581,49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股票已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价格为3.49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根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本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根据2024年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1.26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2)。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4,3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志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4,800股。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1,905,800股。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1,905,800股股份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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