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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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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CSCIF Hong Kong Limited

  ●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本次担保金额约为2.67亿美元等值;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约为7.67亿美元等值。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CSCIF Hong Kong 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4年4月26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40亿美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多次票据发行。

  一、本次票据发行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票据发行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9月27日完成中票计划项下两笔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发行工作,发行本金金额合计约为2.64亿美元等值,其中品种一期限为3年,金额为1.50亿美元;品种二期限为364天,金额约为1.14亿美元等值。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作为担保人与信托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为发行人本次票据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约为2.67亿美元等值。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次票据发行前,公司作为担保人,已为发行人中票计划项下存续票据之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票据发行后,公司对发行人的担保余额约为7.67亿美元等值(含本次担保)。

  (三)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方案,同意由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1、公司名称:CSCIF Hong Kong Limited

  2、注册地: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号:1881683)

  3、注册日期:2015年7月7日

  4、实收资本:100美元

  5、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6、经营情况:现任唯一董事为薛兰,被担保人系特殊目的公司(SPV),自成立以来除设立中票计划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票据发行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活动。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中信建投(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唯一股东,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被担保人为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签署的担保协议,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 Hong Kong Limited的本次票据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前述担保协议下的其他付款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票据发行的本金金额合计约为2.64亿美元等值,用于开展境外业务。被担保人CSCIF Hong Kong Limited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 Hong Kong 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通过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方案,同意由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在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供担保、出具维好协议及其他增信安排。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符合该议案所述目的和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等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协议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98.42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口径计算,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下同)的比例约为30.61%,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146.05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1本公告所述“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及“担保总额”在计算时仅包含固定利率票据的本金及利息以及浮动利率票据的本金;浮动利率票据利息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所载金额涉及汇率的,均按照2024年9月27日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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