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7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对687.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行权价格为14.27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以上期权将于2024年10月13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期权代码:1000000508。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10月13日
2、行权数量:687.75万份
3、行权人数:378人(384名激励对象中,6人因绩效不达标被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权益)
4、行权价格:14.27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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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1,450.60万份;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每季度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