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4〕第1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合同〉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力”或“需方”)近日与浙江海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容”或“供方”)签署《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合同》,协议有效期内,浙江海容将为新天力提供意向总量200万吨的煤炭,供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1.你公司报备的《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显示,煤炭的最终使用客户为中国建材集团下属用煤企业及国内各大国有热电公司,煤炭的提供方为浙江海容开发的煤炭开采及供应企业或自有煤炭矿山企业。你公司不使用所采购煤炭。
请你公司说明该煤炭贸易业务是否具有真实货物流转,煤炭的最终使用客户是否由浙江海容获取或指定,相关煤炭货物是否直接由浙江海容发往最终客户,你公司是否承担存货成本,并说明你公司在该交易链条中所起到的主要作用,交易实质是否为资金空转。
2.浙江海容成立于2021年11月30日,注册资金1亿元,法人代表陈宗成,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沈家村晨源大楼806-6室。根据合同,浙江海容应保证你公司资金利润率不低于年化9%,并以价差形式体现在采购合同价格条款中。
请你公司结合浙江海容历史煤炭业务开展情况、开展时间、资信情况等,并对比煤炭贸易业务的行业平均毛利率说明浙江海容保证你公司资金利润率不低于年化9%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3.你公司2024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1.92亿元,短期借款余额3.1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3.05亿元,长期借款余额1.59亿元。合同显示,为便于供方开展煤炭采购工作,有效降低煤炭采购价格,需方应向供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项,第一笔预付款金额约定为3,00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三天内支付,原则上每二个月预结算一次。请你公司:
(1)结合货币资金及现金流状况、日常资金需求、融资能力等,说明你公司开展该煤炭贸易业务后,货币资金余额能否匹配公司经营需求,分析说明交易完成后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余额较低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2)说明你公司预计该煤炭贸易业务日最高使用资金余额及预计回款周期,并说明是否存在预付款项无法回收风险,你公司为保障资金安全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有关措施。
4.你公司在以前年度未开展过煤炭贸易业务。请你公司结合前述回复,说明本次开展该业务的背景及目的,对该业务收入采取的会计核算方式(总额法或净额法)及其依据,并说明该类贸易业务收入是否构成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项。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回函内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请你公司予以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