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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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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川01民初314号借款合同纠纷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10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川01民初314号借款合同纠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于2020年8月发现涉及一起案件(2020)川01民初314号借款纠纷,原告成都宏祥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祥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西藏发展归还借款本金25,326,681.84元及相应利息。2023年4月20日,公司取得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川01民初1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宏祥顺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1月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民终397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宏祥顺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31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27日、2022年3月8日、2022年5月6日、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11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104、2020-112、2021-031、2021-103、2021-118、2022-024、2022-048、2023-019、2023-028、2023-044、2023-105 )。

  二、本案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2024)最高法民申2151号《应诉通知书》、《传票》及宏祥顺公司《再审申请书》。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成都宏祥顺商贸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及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甘肃三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三洲实业有限公司、储小晗、李佳蔓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民终397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已立案审查。本案定于2024 年10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二法庭询问。

  宏祥顺公司再审请求为:1. 请求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民终397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一审诉求;2.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鉴定费由全体被申请人承担。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215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传票(2024)最高法民申2151号;

  3.《再审申请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10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证监会调查完毕,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仅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事先告知。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2.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西发,股票代码:000752)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仅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事先告知。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决定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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