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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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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况按月度进行汇总披露。

  ●本月新增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24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为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00万元(含本月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13%。

  ●在本次披露的2024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中,新签担保协议不涉及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年度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6,5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况按月度进行汇总披露。

  (一)本月新增实际提供担保情况

  在2024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9月份新增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新增担保协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2024年9月1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90800006-2024年常支(保)字0018号),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山酒业”)与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于同日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相关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同时公司依据2023年9月25日与工商银行常德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德山酒业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常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长银授额字第000462号-担保01),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常德分行于同日签订的额度贷款合同相关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9月2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常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001368342420240920002),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常德分行于同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主合同相关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6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进展汇总情况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实际担保余额及剩余担保额度的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已实际提供担保的详细情况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范围之内的已实际提供、正在履行的担保情况(实际担保余额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在2024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提供的担保,均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运作和业务拓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时掌握被担保方的现金流等财务情况,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2024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13%。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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