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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4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9月30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秀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关联董事于伟仕、于飞、于鹏飞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4年1月-8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恒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路北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于伟仕持股80%,于峰持股10%,于素芹持股10%。

  成立日期:2010年1月6日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农药(凭许可证经营)、兽药(凭许可证经营)、饲料(凭许可证经营)、伊维菌素及中间体B1a(阿维菌素)、B2a、多杀霉素、7-氨基头孢烷酸、AE-活性酯产品的生产销售,有机肥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123,342.38万元,净资产为-3,515.84万元,营业收入为17,834.72万元,净利润为-16,911.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商品或劳务价格及费率。

  (3)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参考市场同类或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水平,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保障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经营风险。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一般采取政府指导价或者参考市场可比价格定价,并定期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议价,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相关价格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基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公允性,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营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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