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岷波先生持有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47,254,2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99%,徐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徐岷波先生自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7,600,0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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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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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徐岷波先生对所持股份作出以下承诺:
1) 公司于2006年4月实施股权分置方案,方案中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上述承诺于2009年4月到期。
2) 公司于2015年6月向公司前四大股东李结义、杜宣、赵剑、徐岷波非公开发行股票,四位股东在《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股份的限售期为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的36个月。该承诺已于2018年6月到期。该等股票解除限售后,四位股东承诺自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8,400,000股解除限售之日起24个月内(自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6月25日),不减持该等股份,上述股份包括该等股份在上述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
上述承诺于2020年6月到期。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董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