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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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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5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胜热电项目获得核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全胜热电项目已经取得辽宁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关于审议程序的履行将另行公告。

  一、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申报核准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胜热电项目申报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9)。

  董事会通过上述全胜项目申报核准议案后,公司随即向辽宁省发改委申报核准。日前,公司收到了辽宁省发改委下发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辽发改能源〔2024〕539号),主要内容如下:

  1.为夯实火电兜底保障作用,增强电力供应能力,满足民生供热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核准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项目单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405-210000-04-01-490475。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于洪区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产业园。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1095吨/小时煤粉锅炉,配2台35万千瓦抽凝式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4.项目总投资367115万元,企业自筹资本金20%。

  5.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该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辽宁省发改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全胜热电项目投资建设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将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辽发改能源〔2024〕539号)。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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