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将公司南厂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237100平方米(折合约355.65亩,其中含原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14675平方米,委托本公司统一办理)进行收储,并支付公司土地收储包干补偿费36039.60万元(其中含原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包干补偿费2282.256万元,系公司接受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不计入公司账面值)。公司已按约定完成土壤治理修复等工作,并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土地整体移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16日、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鲁抗医药关于政府收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鲁抗医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鲁抗医药关于公司南厂区土地办理完成移交手续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本次收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9月29日,公司收到第一笔土地收储补偿款2,000万元,尚未收到补偿款余额34,039.60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跟进、催促土地收储补偿款及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