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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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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景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扬景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扬景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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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关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六)临时报告”第26项的约定:“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截至2024年9月30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录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68-6688(国内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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