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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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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454号),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99.36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10,104.75万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594.61万元(不含增值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38.99万元、4,227.48万元分别提供无息借款给“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郑州航空港区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速达”),及“郑州速达鄂尔多斯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速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速达”)。上述款项将分别分批次划转至上述两家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3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总经理刘润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雪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00万股增加至7,6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000,000元变更为76,000,000元。

  公司已完成发行并于2024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变更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显示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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