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或“津开新能”)为金开有限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其所持那曲100MW光伏发电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提供不超过23,4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已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34,854.83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82.81%,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津开新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和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0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共计1笔,担保金额不超过23,400.00万元。该笔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进行审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附件2《2024年9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34,854.83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2.81%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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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9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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