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就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连发三条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称,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上述通知提出,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为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迎来优化。根据央行发布的通知,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增强对金融机构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央行决定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