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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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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

  至2024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莉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9991

  传真:022-6629 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结项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23.32万元(考虑实际划转日前节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转出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9月23日,此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345.69万元,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971.16万元(该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质保金,合计1,014.65万元),扣减转账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后的利息收入余额552.16万元,即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余额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523.32万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1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08.4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650,19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299,71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根据相关决议,终止了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建设,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等情况,公司决定将“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拟竣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1,963.04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316.85万元(系原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终止并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8,316.85万元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此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部分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使用自有资金建设部分后续将根据公司经营需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期建设)。截至2024年9月23日,此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345.69万元,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971.16万元(该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质保金,合计1,014.65万元),扣减转账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后的利息收入余额552.16万元,即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余额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523.32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少部分质保金,因该等合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部分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23.32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由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决策程序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结项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决策程序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召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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