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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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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305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帅红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撤回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事宜。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二、关于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当前国内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审慎论证分析,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申请撤回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基于当前国内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四、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原募投项目“智慧交通解决方案升级、Saa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交通行业数字孪生与模拟仿真平台研发项目”仍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延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延风先生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延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延风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陈延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监事会对陈延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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