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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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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金宏转债”已触发《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024年9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根据有关规定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金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经计算,“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0日起由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由27.12元/股调整为26.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26.97元/股),则本次“金宏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8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向华先生、金建萍女士、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顾悦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朱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朱谦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戈惠芳先生、张凤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金向华先生简历

  金向华,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吴县耐火材料厂生产部主管;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苏州市液氧制造厂经理;1999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金宏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建萍女士简历

  金建萍,女,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0年至1987年在吴县市陆慕镇孙埂村务农;1987年至1996年于吴县铸钢厂(后更名为“吴县重型机械厂”)工作;1999年至2006年4月任金宏有限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投资总经理。

  刘斌先生简历

  刘斌,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玻璃集团气体车间技术员;2003年1月至2009年4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园区金宏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金宏气体现场制气事业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

  师东升先生简历

  师东升,男,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吉化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等;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金宏气体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

  顾悦雯女士简历

  顾悦雯,女,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任中国银行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公司客户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任苏州市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招商办工作人员;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任苏州市相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任苏州市相城数字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苏州市相城数字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任苏州市相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资本运营部副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资本运营部经理。

  丁维平先生简历

  丁维平,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教授。1983年8月至1986年9月,任扬州大学教师;1993年11月至1995年12月,任南京大学博士后;1996年1月至今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教授、介观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陈忠先生简历

  陈忠,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校副教授。1987年1月至1997年8月任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系讲师;1997年9月至2023年9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政系副教授;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朱谦先生简历

  朱谦,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教授。1997年7月至今历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戈惠芳先生简历

  戈惠芳,男,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3年6月至1986年10月任职于苏州长青菱镁制品厂;1986年11月至1990年1月任职于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990年2月至1995年12月任苏州市长青乡团委书记;1996年1月至1999年2月任苏州市溶解乙炔厂书记、厂长;1999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苏州市长青乡白洋村书记;2000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金宏有限项目经理;2003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园区金宏副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爱沃特气体(苏州)有限公司顾问;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监事。

  张凤健先生简历

  张凤健,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73年10月至1980年2月任职于尹山湖农场,1980年3月至2003年6月任苏州制氧机厂副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苏州工业园区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6年11月历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等。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方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已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程序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上述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用途

  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的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5%。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67.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43亿元。假设按照回购资金上限8,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19%、2.55%。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49.36%,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向市场传递了公司董事会看好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和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4、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4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3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7月8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份分别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7月12日上市流通,归属股份数量如下表: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2024年7月9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朱根林先生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3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9,16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师东升先生于2024年7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6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截至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时,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方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以及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在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决定提前终止回购方案的实施;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6.97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6.97元/股

  ●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5,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1,840,377.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并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金宏转债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024年7月19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予以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5,680,00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1.16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总股本的减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将按照公式P1=(P0+A×k)/(1+k)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0 = 26.97元/股

  A = 27.27元/股(回购均价)

  k = -5,680,000 / 487,652,692 = -1.1648%(k值中的总股本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的总股本487,652,692股为基数计算)

  P1=[26.97+27.27×(-1.1648%)]/(1-1.1648%)≈ 26.97元/股

  综上,鉴于本次注销回购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26.97元/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惠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王惠根先生简历

  王惠根,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吴县重型机械厂员工;2003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员工;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员工;2015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宏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9日及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陈莹、卞海丽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2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60.00万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376.3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超募资金金额,具体内容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部分设备交付(安装)进度等因素影响,目前“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

  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日止。

  董事长金向华、董事金建萍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向华先生、金建萍女士、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顾悦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6.01 《关于提名金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6.02 《关于提名金建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6.03 《关于提名刘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6.04 《关于提名师东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6.05 《关于提名顾悦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朱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7.01 《关于提名丁维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7.02 《关于提名陈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7.03 《关于提名朱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0)。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1)。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3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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