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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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9月2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将于自2024年9月30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基金销售公司办理旗下产品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持有人利益,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已经终止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金斧子”)、北京植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植信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代销本公司旗下产品,投资者将无法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产品的申购、定投、转换、赎回等业务。
本公司旗下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均无保有份额,本公司不再列示上述销售机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作好交易安排。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060-3333 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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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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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根据《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09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060-3333)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09月27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4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5 权益登记日至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3.6 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7 咨询办法
(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tcxfund.com 。
(2)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