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4年10月8日,本基金出现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17]第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09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的
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742,基金简称:恒生科技指数ETF):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68,基金简称:中证500ETF博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