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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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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堡投資”)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95,4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的3%)。受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035,170股。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股东松堡投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松堡投資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历年送股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26.34元/股-27.18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已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最新股本做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松堡投資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松堡投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逐步进行,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数量以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可转让的股份为限。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堡投資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松堡投資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堡投資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不再执行。

  (四)松堡投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松堡投資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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