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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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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说明: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意见格内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非累计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282证券简称:三联锻造公告编号:2024-05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联锻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班文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监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班文成:男,汉族,1983 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康佳电器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工艺技术员;2006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马勒发动机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实验员;200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检验室科长、质保部部长;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班文成先生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4%的股份。

  班文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班文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班文成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联锻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田金龙先生、王芳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成功后,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金龙:男,汉族,1983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任东风(十堰)精工齿轮有限公司技术员;2008年5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技术部职员、科长、副部长、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顺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锻造技术部部长、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金龙先生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4%的股份。

  田金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田金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田金龙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芳琴:女,汉族,1986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在读。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历任芜湖福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员、外协跟单、项目采购;2013年3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采购部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安徽联盛芯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琴女士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9%的股份。

  王芳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芳琴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王芳琴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联锻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经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国奉先生、张一衡先生、韩良先生、孙秀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明发先生、谭青女士、张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发先生、谭青女士、张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选举成功后,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孙国奉: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4年3月至2010年1月,历任温州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前身为瑞安市国环螺钉厂、瑞安市三联锻压厂)厂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8年3月,任瑞安市鑫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6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芜湖摩飞人体工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黄山市联鑫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湖州三连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历任黄山鑫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顺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芜湖亿联旋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任安徽三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2月至今,任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国奉先生直接持有三联锻造20.17%的股份,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83%的股份;其子孙仁豪先生直接持有三联锻造1.44%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孙国奉、孙国敏、孙仁豪、张一衡为一致行动人:(1)孙国奉与孙仁豪系父子关系,孙国奉与孙国敏系兄弟关系,孙国奉、孙国敏与张一衡系舅甥关系。(2)孙国奉、张一衡、孙国敏与孙仁豪四人于2018年7月12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保证在行使公司股东、董事权利及经营决策时,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四人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若各方在对相关议案或表决、决策事项进行协商过程中存在意见不一致情况时,均按照孙国奉的意见进行表决或决策”。《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2018年7月12日)至公司股票在境内A股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有效期届满后各方可协商延期。该协议对孙国奉、张一衡、孙国敏与孙仁豪一致行动作出了合法、有效的安排,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孙国奉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孙国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孙国奉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一衡:男,汉族,199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温州三联锻造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历任黄山鑫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温州三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一衡先生直接持有三联锻造20.07%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孙国奉、孙国敏、孙仁豪、张一衡为一致行动人:(1)孙国奉与孙仁豪系父子关系,孙国奉与孙国敏系兄弟关系,孙国奉、孙国敏与张一衡系舅甥关系。(2)孙国奉、张一衡、孙国敏与孙仁豪四人于2018年7月12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保证在行使公司股东、董事权利及经营决策时,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四人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若各方在对相关议案或表决、决策事项进行协商过程中存在意见不一致情况时,均按照孙国奉的意见进行表决或决策”。《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2018年7月12日)至公司股票在境内A股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有效期届满后各方可协商延期。该协议对孙国奉、张一衡、孙国敏与孙仁豪一致行动作出了合法、有效的安排,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张一衡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一衡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张一衡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韩良: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7年9月,历任东风锻造有限公司(前身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锻造厂)技术员、技术部长;2007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良先生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71%的股份。

  韩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韩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韩良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秀娟:女,汉族,1988 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销售职员、科长、副部长;2018年10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秀娟女士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5%的股份,其配偶李联刚先生通过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联锻造0.03%的股份。

  孙秀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孙秀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孙秀娟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明发: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起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2008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安徽鸿路钢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明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明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李明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谭青:女,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后在站研究,教授、高级经济师,会计专业。1995年9月至2012年6月,历任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助讲、讲师、副教授;2012年8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4年7月,任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江苏伟康洁婧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谭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谭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谭青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谭青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金:男,鄂伦春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6年10月,就职于机械部设计研究院、中国锻压协会;1996年10月至2008年6月,历任中国锻压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理事长;1993年2月至今,任北京富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6月至今,任中国锻压协会执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机械中等专业学校董事长;2009年6月至2013年9月,任德勒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7月至今,任《锻造与冲压》杂志社有限公司(曾用名:甫铭金属成形传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无锡宏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无锡宏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4年9月,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国开金联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伊莱特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任中锻科技研发中心(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中锻智能装备设计院(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张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秀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田金龙先生、王芳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1、审议通过《选举田金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选举王芳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谭青女士、李明发先生、张金先生、李晔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孙国奉先生、张一衡先生、韩良先生、孙秀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1、审议通过《选举孙国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选举张一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选举韩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选举孙秀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李明发先生、谭青女士、张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发先生、谭青女士、张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1、审议通过《选举李明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选举谭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选举张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鉴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8,704,000股,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使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保持一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章程》(2024年9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1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鉴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8,704,000股,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最新要求,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注: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此表不再专门对照。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结果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2024年9月)。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6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金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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