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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6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谭青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61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明发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60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金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

  张金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9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谭青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

  谭青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8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明发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

  李明发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二)上述议案中议案1.00、2.00及4.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上述议案中议案1.00-3.00需逐项表决,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4.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0-3.00实行累积投票办法。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9:00-12:00,13:00-16: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成

  电话:0553-5650331

  传真:0553-5650331

  邮箱:wuhusanlian@wuhusanlian.com

  通讯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2”。

  2、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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