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33,442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56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50元/股,最低价为11.97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78,078.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9,900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00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股份回购进展公告(2024-007、2024-031、2024-035、2024-038、2024-043、2024-049)。

  截止2024年9月2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33,442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56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50元/股,最低价为11.97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78,078.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经调整的回购价格上限19.83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回购方案的规定。

  四、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表明了对公司业务态势和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苗投资”)、青岛鹰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鹰诺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9月22日,华苗投资、鹰诺投资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33,442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568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

  1、变动前公司总股本数据为2024年9月20日公司总股本;

  2、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3、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2,333,442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