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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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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09日(星期三) 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5日(星期三) 至10月0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09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09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裁:徐瑞泽

  独立董事:戴国强

  董事、财务总监:胥德才

  董事会秘书:吴磊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09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5日(星期三) 至10月0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崔娜

  电话:0532-586688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04,29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8月29日的总股本842,425,651股)的比例为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6元/股,最低价为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20,550.9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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