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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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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9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耀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22,664,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2,730,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1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59,933,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59,933,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59,933,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5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2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6%;反对47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弃权70,9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9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59%;反对47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7%;弃权70,9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4%。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259,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338,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66,4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28,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9%;反对338,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2%;弃权66,4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李刚和王琦两位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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