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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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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托克托经开区分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运营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设立托克托经开区分公司。公司本次设立托克托经开区分公司符合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以上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宠物板块是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宠物业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司宠物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大动保产业的发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公司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以上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退休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19,999,997.9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62,794.5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186.77万元(包括存款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的净额)。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0.11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上述余额系公司自行统计,未经会计师鉴证。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5%测算,预计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335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为减少财务费用,并提升资金的周转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保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24-09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4年9月23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人员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业务收入: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

  (8)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霍华甫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雷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信永中和财务审计费用1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4年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审查认为: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万股,涉及人数1人。

  2、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2.3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43,400元及向激励对象支付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4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予以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首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7、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7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370,000股,授予价格2.49元/股。

  9、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10、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80)。

  11、2024年1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授予价格2.49元/股。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28,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80,422,398股的1.12%,回购价格为2.3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20,859,92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0,422,398股变为771,694,398股。

  15、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退休离职,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总股本771,694,398股)的0.01%。

  2、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调整为2.39元/股。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0,0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39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143,400元及向激励对象支付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的数据,以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退休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6日

  7、出席对象:

  (1)2024年9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相关说明

  议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议案2.00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第1项议案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注: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股东: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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