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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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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黄宾先生和董事梁勇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充确认2020年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专户设立授权事项,并补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本次授权的截止目前仍在正常使用的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梁勇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障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工程尾款的支付,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333.90万元及利息(最终金额以增资实施时的账户余额为准)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刊登在2024年9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燕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林燕玲女士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4-05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333.90万元及利息(最终金额以增资实施时的账户余额为准)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骋”)增资,用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剩余工程尾款的支付。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号)核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7,500,165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01,49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8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41,498.20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4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于2022年3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是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结合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以分期增资的方式实施增资计划。

  (一)历次增资的董事会审批情况

  ■

  (二)本次增资计划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333.90万元及利息(最终金额以增资实施时的账户余额为准)对上海拜骋增资,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尚未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其中,1,100.00万元已于2024年3月份完成增资,为遵循一贯制原则,提交本次董事会补充确认;另外2,233.90万元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上海拜骋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31237231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8日

  5、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嘉定区沪宜公路5937号

  7、法定代表人:杨桂模

  8、经营范围:电动工具开关及配件的生产,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除印刷电路板,除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家用电器、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拜骋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拜骋进行增资,系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部分尚未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将存放于上海拜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由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拜骋用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剩余工程尾款的支付。公司及上海拜骋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是用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剩余工程尾款的支付,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用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剩余工程尾款的支付,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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