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
备注:2024年9月25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4年9月26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相关业务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暂停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直销机构不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2024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国庆假期前及假期期间,未经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3)本基金此前已于2024年1月20日发布《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自2024年1月22日起,本基金A类份额及C类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0,000.00元(每个基金账户的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2024年10月8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后,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仍限制为10,000,000.00元(含);
(4)在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5)若投资者于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6)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