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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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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工银300”,扩位证券简称为“工银沪深300ETF”;

  2、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累计报酬率达到1.0%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累计报酬率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累计报酬率的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30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10月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

  3、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30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10月8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4年9月24日10:30起复牌。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6、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50”,扩位证券简称为“中证A50ETF基金”;

  2、基金管理人在每季度对基金累计报酬率和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进行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30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10月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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