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以自身财产提供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本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能源”)与招商银行在《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1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022.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