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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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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非个人投资者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发布《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已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现决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对于非个人投资者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导致累计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5、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9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9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9月23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

  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议案于2024年8月20日获得通过。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2024年8月21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8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8月28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0日期间对本基金进行了财产清算,本基金清算报告已于2024年9月19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首次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244,496.11元,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本次清算资金,本次剩余财产分配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24日,本次剩余财产分配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9月25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收到清算资金的时间、流程、规则等应遵循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由于本基金截至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年9月11日)持有未变现资产一终止上市股票,本基金将进行二次清算。待终止上市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全部变现后本基金将进行二次财产分配。

  本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

  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2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

  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景顺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份额020347/ C类份额0203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4年9月2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若截至2024年9月2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将于该情形发生起的下一日进入清算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公告揭示。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入、转出)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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