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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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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9月2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

  ●因实施权益分派,“高测转债”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从36.04元/股调整为35.6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9月2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高测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高测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高测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9月25日(含2024年9月25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派发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

  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36.04-0.38=35.66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6.04元/股调整为35.6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高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32-87903188-7013

  联系邮箱: zq@gaoce.cc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测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688556,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转债代码:118014,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转股价格:36.04元/股

  ●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17日止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0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0.63元/股),存在触发《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33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4号文同意,公司48,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转债简称“高测转债”,可转债代码“118014”。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高测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4.81元/股。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5月1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0.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自2023年6月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0.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18,212,668股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自2023年6月2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59.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11月2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58.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5月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6.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高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自2024年6月1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6.0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0.63元/股),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未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仍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可能触发“高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高测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高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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