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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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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 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9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投建的项目是公司构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相互融合的生态体系予以提升整体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依托自有煤炭高油气含量的资源禀赋及现有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可最大化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价值,经济预测指标较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际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9日16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

  至2024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26日北京时间10:00-19: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4年9月26日(19: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

  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建项目名称: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

  ●  项目总投资:1,648,015.65万元

  ●  本次投建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投建的项目是广汇能源第二个煤炭分质分级利用项目,可充分发挥公司自有富油气煤资源优势和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加速促进公司富油气煤资源优势转化和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的新局面,同时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给,兼具了经济、社会及环境等多重效益。

  ●  本项目的投建或将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及“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等相关政策指引,同时基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施需求,公司依托自有煤炭高油气含量的资源禀赋及现有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延伸产品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旨实现煤炭清洁、高效、低碳转化,加速促进资源优势转化。鉴于:

  1、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的工业原料,也是能源供应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近年来,为了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提升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及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煤炭行业的发展要优化生产与消费结构,研发低碳技术,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及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等升级示范等方面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完全符合前述国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指引,是煤炭综合利用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具体实践,同时对项目所在地新疆哈密积极打造国家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2、公司在新疆哈密淖毛湖矿区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达65.97亿吨,煤质优良,属于特低硫、特低磷、高发热量的富油、高油长焰煤,是非常理想的化工用煤。采用煤炭分级提质低阶煤热解技术可生产提质煤、煤焦油、LNG等,可最大程度保留原煤中的油、气组分,且过程能耗低,碳排放量少,产品既能满足洁净燃料要求,又完全符合区域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形成高效循环产业链,产品的下游用途广泛,市场潜能空间大,经济效益前景良好。

  3、公司在淖毛湖区域已打造了国内成熟领先的煤炭煤化工基地,形成了集大型白石湖露天煤矿开采和煤炭深加工、大宗能源物流和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包括建成120万吨/年煤制甲醇联产7亿方LNG、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综合利用、40万吨/年荒煤气综合利用制乙二醇、6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及硫化工等大型煤化工项目,可为公司本次新建项目提供最佳的原料供应场景和市场需求场景,并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设施工及区域支持等方面均可享有资源优势。

  4、公司已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万吨/年;在产项目白石湖露天煤矿生产能力已核增至3500万吨/年;与此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东部矿区开发及在产煤矿项目产能升级改造等工作,煤炭增量可期,淖毛湖地区原料煤的供应兼具了稳定性及持续增长性。

  综合上述考虑,经公司审慎研判,拟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投资总额为1,648,015.65万元。本项目将拟由公司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专项负责投建运营。

  (二)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74号公告)。本项目投建总额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建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主体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闫军

  成立时间:2022年6月 8日

  经营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广汇生活区办公楼5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广汇能源100%控股全资子公司,后期将专项负责本次新建项目的投运工作,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类型:新建

  项目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煤炭高效综合利用产业园。

  建设内容:包括1500万吨/年煤炭热解装置、荒煤气综合利用装置,动力站、给排水系统、供配电设施,DCS、SIS、GDS等自控系统及消防水系统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

  (二)项目规模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大型内热式直立炉热解工艺对新疆哈密地区的低阶煤进行分质分级利用,入炉煤处理能力1500万吨/年,采用单炉50万吨/年(入炉煤)内热式直立炉热解工艺年生产提质煤714万吨、煤焦油150万吨、LNG77.7660万吨、燃料电池氢气2万吨(量可调节)、液体二氧化碳50万吨等,并围绕产业链延伸规划建设下游高端化学品、新材料等项目。

  (三)产品方案

  本项目使用淖毛湖矿区的煤炭,进行低阶煤热解提质,生产提质煤、煤焦油、LNG、燃料电池氢、二氧化碳、粗酚、粉煤、氨水及硫铵等产品。

  (四)工艺技术方案

  项目主工艺路线为备煤→热解→鼓冷→常压洗涤→气柜→煤气压缩(含段间净化)→脱毒除杂→变换→低温甲醇洗→甲烷化→深冷分离→PSA提氢;配套碳捕集、压缩制冷、焦油氨水分离、酚氨回收、VOCs处理等;公辅系统主要包含原水处理、中水处理、化学水处理、循环水系统、低温水系统、4套12.5MPa荒煤气锅炉、储运系统、电仪系统等;污水由园区统一处理。

  本项目充分结合淖毛湖矿区煤炭高挥发分、富油的特性,通过煤炭低温分级提质技术,最大程度保留原煤中的富油成份生产煤焦油,并将热解过程中的荒煤气综合利用生产LNG和氢气,有效实现了油气的综合利用。采用单炉处理能力为50万吨/年(入炉煤)热解工艺,突破了淖毛湖地区现有单炉最大处理原料煤25万吨/年的现状,通过大型化和集约化,有效实现了热解系统的节能优化,同时采用热焦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生产蒸汽,实现了节能和环保双收益。

  本项目突破荒煤气放散燃烧、发电等传统低质化利用方向,将高氮荒煤气深加工为清洁能源LNG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级氢气,同时副产高品质氮气,实现了荒煤气高值化综合利用。

  煤炭分质分级利用领域的二氧化碳尾气普遍存在二氧化碳浓度低、硫氮杂质含量高等难题,本项目充分耦合低温甲醇洗现有工艺,较低成本副产5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项目实现了低碳化。

  本项目充分响应国家氢能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低值廉价多杂质荒煤气,梯级深度净化耦合提纯,较低成本生产高纯度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级氢气,逐步替代传统燃油运煤重卡,实现氢能交通绿色运输。

  (五)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拟定工程建设周期为30个月;项目拟分设计、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试车投产五个主要阶段进行,整个阶段需交叉进行确保如期建成投产。

  (六)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648,015.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541,082.67万元,建设期资金筹措费为84,786.2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2,146.76万元。

  (七)财务指标分析

  1、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通过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计算: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16.30%/税后13.14%

  财务净现值:税前628,144.13万元/税后296,607.21万元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21.12%

  计算表明,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证明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收益。

  (2)经营期内年均利润总额为218,420.84万元,年均所得税为54,605.21万元,年均税后利润163,815.63万元。

  (3)财务计划现金流量

  项目自生产经营期开始净现金流量始终为正值,财务现金流稳定,表明项目具有较强的资金支付能力。

  通过上述指标数据可以看出,年均利润总额为218,420.84万元,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3.14%高于基准收益率,项目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2、项目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税前借款偿还期为10年(包括建设期),利息备付率与偿债备付率均大于1,说明项目的利息偿付保障程度与还本付息的资金保障程度高。

  3、盈亏平衡分析

  通过对项目的产品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营业税金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来确定项目的盈亏平衡点,盈亏平衡点(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为45.64%。

  评价结论:项目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3.14%高于基准收益率,资本金的内部收益率为21.12%,年均利润总额为218,420.84万元,净现值税前628,144.13万元,盈亏平衡点(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为45.64%。本项目投产后具有一定的财务效益和抗风险能力,研究结论可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大型直立炉热解技术对淖毛湖地区低阶煤进行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并承担富油煤的高效利用示范,项目除生产提质煤外,还对热解煤气进行加工,获取煤焦油同时联产出LNG、燃料电池氢气等多种产品,不仅可充分发挥产业资源优势,联动CCUS、氢能等项目协同发展,最大化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价值,且为公司积极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的新局面夯实基础,不断增加行业竞争能力,为公司持续增量提供新动力,同时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给,兼具经济、社会及环境等多重效益。

  本项目切实具备合理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公司构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相互融合的生态体系予以提升整体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经济预测指标较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际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目前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待履行完必要的审议及项目审批程序后,将适时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在后续业务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大规模商业化技术不稳定、项目投建不及预期、政策波动及市场波动等相关风险。公司后续将继续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副董事长闫军,董事李圣君、薛小春、鞠学亮及独立董事谭学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投建的项目切实具备合理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可充分发挥公司自有富油气煤资源优势和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加速促进公司富油气煤资源优势转化和循环经济发展,为公司积极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的新局面夯实基础,同时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给,兼具了经济、社会及环境等多重效益,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际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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