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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826       证券简称: 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董事谢超先生计划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不超过董事谢超先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综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融资利息,以及因借款产生的税费等);借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可提前还款,或在借款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展期。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谢超先生为公司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谢超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控股股东谢秉昆先生共发生一次关联交易,谢秉昆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16,232.09万元。

  ●  在关联董事谢超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结合市场融资环境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董事谢超先生计划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借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可提前还款或在借款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展期。借款资金来源为董事谢超先生质押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获取的资金。

  鉴于本次借款董事谢超先生亦需支付融资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借款利率不超过董事谢超先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综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以及因借款产生的税费等)。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谢超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谢秉昆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16,232.0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58%。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谢超先生持有公司8.76%股份,为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谢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谢超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福州坤彩精化有限公司采购经理、富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人资信情况

  谢超先生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本次谢超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来源于股票质押融资所得,谢超先生需向质权人支付融资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借款利率不超过谢超先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综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以及因借款产生的税费等)。

  因此,本次借款系谢超先生对公司日常经营支持,不以其获利为目的。同时,公司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谢超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可灵活补充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动业务发展,体现了董事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信心,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 603826       证券简称: 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在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秉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市场融资环境及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董事谢超先生计划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借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可提前还款或在借款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展期。借款资金来源为董事谢超先生质押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获取的资金。

  鉴于本次借款董事谢超先生亦需支付融资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借款利率不超过董事谢超先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以及因借款产生的税费等)。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谢超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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