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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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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4-036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郝志刚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葛友根、朱小磊以及独立董事丁远、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王岩、潘勇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宁远、李未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迪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4-039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王岩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王岩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迪苏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4-03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郝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郝志刚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Jean-Marc DUBLANC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郝志刚先生(主任委员)、Jean-Marc DUBLANC先生、Gérard DEMAN先生、姚炜先生、孙岩峰先生和臧恒昌先生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林兆荣先生(主任委员)、刘昕先生和孙岩峰先生

  提名委员会:臧恒昌先生(主任委员)、郝志刚先生和刘昕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昕先生(主任委员)、林兆荣先生和董大川先生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经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

  聘任郝志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CEO);

  聘任Frederic Jacquin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

  聘任Virginie Cayatte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聘任朱小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Fabien Siguier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Frank Chmitelin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Jean-Fran?ois Rous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蔡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简历附后)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商议,同意聘任马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马腾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郝志刚先生、Jean-Marc DUBLANC先生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4-03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通过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推荐潘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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