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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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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9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统筹会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10月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4年9月2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10月8日;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4年9月20日;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临时提案,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85)。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统筹会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10月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4年9月20日。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泰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提出临时提案当天,晶泰福持有公司股份1,570,307,57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7.45%,其提案人资格及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3.00、4.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袁海升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下属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对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10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7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91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应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上述审批通过的预计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对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100亿元,担保额度使用范围、担保种类及有效期与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保持一致。

  具体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及资金管理,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获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的需要,促使公司及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其他少数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存在该等股东未能提供担保的情形,鉴于公司实际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及资金管理,少数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0.31亿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9.56%。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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