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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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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渠道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4年9月2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海通证券、兴业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为招商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沪深300ETF”,场内简称“招商300”,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ETF指数”)(基金代码:56193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9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9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4年9月24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4年9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9月2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无线传媒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或托管人的关联方。无线传媒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0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无线传媒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招商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招商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9月20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招商300,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ETF指数,证券代码:561930。

  截至2024年9月19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9.43%,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咨询详情。

  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关于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众

  投资者发售部分提前结束募集

  并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招商基金蛇口租赁住房REIT,基金代码:18050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22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原定的公众投资者募集期限为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含)。

  截至2024年9月19日,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规模已超过本次公众投资者的初始募集规模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募集,公众投资者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4年9月20日提前至2024年9月19日(即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0日起不再接受公众投资者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的相关约定对2024年9月19日的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敬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最终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及比例配售确定。回拨(如有)及“末日确认比例”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将于《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最终配售结果。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限保持不变,仍为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含)。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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