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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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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董事杨红军先生的书面辞职信:

  杨红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红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红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杨红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杨红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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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32,065,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76,929,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1%。

  ●截至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065,116股全部处于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1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当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349,663,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5%),被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稽查局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而被轮候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913-1号),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核实,塔城国际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900,000股解除司法冻结,无限售流通股317,763,552股解除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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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解冻数据来自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

  目前塔城国际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继续处于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解除单项司法冻结及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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