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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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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65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和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4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0,400万元。对于70%以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含70%)的子公司,可以提供全额担保,但少数股东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所有担保的额度。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内部调整,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气”)就其控股公司湖南长高弘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弘瑞”)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731XY240709T000008)向招行长沙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31XY240709T00000801),授信总额为400万元,担保最高额不超过400万元。长高弘瑞少数股东郭周平、郭乔林按照其在长高弘瑞的持股比例向长高电气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62)。

  近期,长高弘瑞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招行长沙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2024年9月,长高弘瑞与招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编号:731XY240910T000074),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以下简称“本次授信”),前述《授信协议》(编号:731XY240709T000008)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长高电气就本次授信与招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31XY240910T00007401),最高额担保金额1000万元,长高弘瑞少数股东郭周平、郭乔林按照其在长高弘瑞的持股比例向长高电气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长高弘瑞电气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天明

  3、注册资本:1625万元

  4、成立时间:2010年04月23日

  5、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大道东018号

  6、与本公司的关系:

  长高电气是公司100%纳入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长高电新持有长高电气81.08%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通过明股实债的方式持有长高电气18.9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长高电气100%股权。

  长高弘瑞是公司70%纳入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长高电气持有长高弘瑞70%股权,郭周平持有长高弘瑞27.44%股权,郭乔林持有长高弘瑞2.56%股权,长高电新实际控制长高弘瑞70%股权。

  7、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研发;配电网的技术咨询;电力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电力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电气成套生产;电力设备、模具、高低压电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电气成套、电子产品及配件销售;电气设备系统集成、生产;模具、高低压电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绝缘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制造;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单位:元

  ■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合同编号:731XY240910T00007401

  被担保人:湖南长高弘瑞电气有限公司

  担保人: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授信协议》项下每笔债权或每笔垫款到期日或垫款日另加三年。

  最高担保额度:1000万元。

  担保范围:1、招行长沙分行与长高弘瑞原签有编号为731XY240709T000008的《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中未清偿的余额部分;2、招行长沙分行因履行《授信协议》(编号:731XY240910T000074)项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票据保付、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付本金及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以及为授信申请人所承兑商业汇票提供保贴所形成的授信申请人对招行长沙分行的债务。

  2、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人:郭周平、郭乔林

  被担保人: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

  反担保范围:郭周平、郭乔林按照其在长高弘瑞的持股比例就长高电气因履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31XY240910T00007401)而承担的全部担保责任的30%向长高电气提供反担保。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12,607.34万元, 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8%。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7,121.34万元,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余额4,586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万元。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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