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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3.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11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其中以视频方式(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分别为田钧、于海涛、韩放、陈天翔、陶杨、李明、胡春艳、李宏飞、应宇翔。

  4.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伟光先生为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议案相关高管、董秘,议案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王伟光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伟光

  委员:田钧、张昊、于海涛、韩放、陈天翔、陶杨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放

  委员:田钧、张昊、陈天翔、李明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明

  委员:田钧、陈天翔、陶杨、胡春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天翔

  委员:张昊、于海涛、韩放、李明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自动失去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8月27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赵义群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振林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李国俭、徐长友、邢建华、聂英才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聘任张铁会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聘任王国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聘任李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杨德国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本公司发展总监职务。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号)。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聘任史红薇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关于注销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级和减少法人户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公司拟以吸收合并方式注销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9月30日成立,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零元,电投能源持股100%。该公司是为推动通辽开鲁生物医药开发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而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该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开鲁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公司。截至目前,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对外无债权债务,无在册员工。

  2.注销方案及风险分析。(1)注销方案。考虑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及全资子公司开鲁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目前仍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实际情况,计划通过电投能源吸收合并的方式注销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电投能源存续,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销。(2)风险分析。经梳理,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无实收资本,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未与相关主体签订任何合同,对外无债权债务,不涉及人员安置等事项,吸收合并注销不存在法律风险。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关于落实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首批110万千瓦工程防沙治沙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落实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首批110万千瓦工程防沙治沙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号)。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四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王伟光先生,1970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总经理、董事,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总经理、董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家电投电力协同产业创新中心主任。王伟光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王伟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王伟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总经理简历

  张昊先生,1970年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协同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运行监控中心(应急调度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昊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张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张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简历

  1.赵义群先生,196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王振林先生,197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铁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3.李国俭先生,1977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政策研究室、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投资管理高级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处长,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电投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4.徐长友先生,1972年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部主任、煤矿中心主任,国家电投电力协同产业创新中心副主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内蒙古中电物流路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董事。

  5.邢建华先生,1971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锦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路港部主任、路港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锦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锡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锦华路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6.聂英才先生,1970年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区域发展总协调人。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除上述情形之外,拟聘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简历

  1.张铁会先生,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证券师、高级经济师、一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企业合规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辽宁省法律顾问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赤峰华禹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王国安先生,1968年生,本科学历,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经济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与企业管理部、法律与商务部主任,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内蒙古霍煤亿诚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冬先生,196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中心主任、电力市场营销部主任,内蒙古电投霍白配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冬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李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李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史红薇女士,1974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近年曾任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工会代主席,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审计中心副主任。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中心主任,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通辽市。

  3.公司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7名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其中以视频方式(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分别为关越、张铁会、唐守国、冯树清、史红薇。

  4.监事关越先生为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选举关越先生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关越先生,1968年生,工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陕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关越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关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关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电投集团董事、国家电投集团陕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关越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关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关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7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首批

  110万千瓦工程防沙治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首批110万千瓦工程防沙治沙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电投能源拟在通辽市建设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 110万千瓦项目。2024年9月6日,电投能源和项目公司收到《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的函》,主要内容是:鉴于防沙治沙施工季节性要求高,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要求支付防沙治沙项目资金1亿元。如果9月份防沙治沙资金不能到位,将影响防沙治沙工作的如期推进。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首批110万千瓦工程防沙治沙资金的议案》。

  3.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推进“三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主推的“六大工程”之一。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共涉及8个盟市,其中电投能源在通辽市牵头建设实施,2024 年首批建设110 万千瓦(承担治沙任务16.4万亩)。

  2024 年 8 月,公司与通辽市政府签署了《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电投能源和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按 7:3 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负责一体化项目2024年实施工作。2024年9月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项目建设内容

  2024 年5月,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110万千瓦项目取得建设指标。项目选址在扎鲁特旗和科左中旗辖区内,各实施新能源55万千瓦、储能 82.5MW/165MWh,总投资分别约为22.4亿元和22.5亿元(包括防沙治沙费用)。目前,一体化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已编制完成,科左中旗项目已核准,扎鲁特旗项目预计近日可取得核准批复文件。

  (三)本次支付防沙治沙项目资金来源

  本次支付资金的来源为电投能源以自有资金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

  三、项目经济性分析

  测算边界条件:扎鲁特旗、科左中旗项目生产运营期光伏26年(含1年建设期),风电21年(含1年建设期)。电价0.25元/千瓦时(根据2024年通辽地区市场化交易情况,无补贴电价0.3元/千瓦时,扣除0.05元/千瓦时的辅助服务市场分摊)。贷款利率:年贷款利率按照3.85%考虑,贷款偿还期为15年,宽限期为1年。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本金比例为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分别达到8.45%和8.18%。

  四、支付防沙治沙资金必要性

  一是防沙治沙施工季节性要求高,10月份以前是关键窗口期,如果9月份防沙治沙资金不能到位,将影响防沙治沙工作的如期推进,通辽市政府已来函要求支付防沙治沙资金。

  二是有利于项目推进,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全力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

  五、风险及应对措施

  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治沙资金支付风险,已签订相关协议,约定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聘任李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核查,李冬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李冬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电话:0471-5312234

  2.传真:0471-5312125

  3.电子邮箱:ltmy@vip.163.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冬先生,196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中心主任、电力市场营销部主任,内蒙古电投霍白配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冬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李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李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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