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9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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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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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